灭火器、防毒器具和抢救药品等应急物品应放在危险事故发生时易于安全取用的位置,并由专人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淋洗器、洗眼器等卫生防护设施,其服务半径应小于 15m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液氨场所应配备长管式防毒面具、重型防护服。 5.库区应设有消防安全疏散等指示标识,严禁关闭、遮挡或覆盖安全疏散指示标识。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将安全出口封闭、上锁。 6.应保持应急照明、机械通风、事故报警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检测、维护保养。 7.氨制冷机房应设置防爆型照明设施及开关;氨制冷机房和配电室及采用速冻装置的房间应设置防爆型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照明持续时间不应小于 30min 。.页眉. .页脚. 8.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在易引起工伤事故或通行时易发生危险的场所,应装设人员疏散用的事故照明。 9.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事故照明电源应自动投入,在有专人值班时, 可采用手动切换。 10. 消防设备设施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维修保养和定期检测。 11. 库区视频监控系统应设立专管员负责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视频质量清晰。视频资料应至少保存 3个月。 12. 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应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应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状况,确保设施完好、整洁、卫生。 18污水处理 1.应设置污水收集池,配备提升水泵。 2.应制定污水池清理等有限空间作业规程。 3.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19作业安全 1.应建立检维修作业、危险区域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制冷设备操作应执行制冷压缩机、压力容器等相应操作规程。 3.热氨除霜、水除霜作业应执行制冷系统除霜操作规程。 4.系统加氨应执行制冷系统充氨操作规程。 5.库房降温应遵循制冷系统运行操作规程。检查人: 检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