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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滨江清淤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制度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5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从事本岗位工作。第六条公司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 并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第七条项目部各班组应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每天进行南通滨江港口清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9—“三交”、“三查”班会(“三交”指交任务、交技术、交安全;“三查”指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和查衣着、查精神状态)。第八条各项目部对违章人员应按制度进行查处,做到奖罚严明。第九条工程现场外来参观、检查工作、实习、参加临时劳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人员, 必须由公司进行安全交底后, 方可进入现场。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南通滨江港口清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0—四、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管理, 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工作,结合南通滨江港口清淤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安全生产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第二章安全检查评价第三条公司公司安全管理部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 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的安全大检查: 1 、每周专业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人或安全专职工程师主持、由安全管理部指定各项目部负责人及安全员参加, 使用专业类型的安全检查表,对现场进行专业的安全大检查。 2 、每月安全检查并评价:由公司分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主持、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参加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大检查,并评价安全情况,评价结果落实整改。 3、每季度综合检查考核和评比: 由公司分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主持、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对照公司《南通滨江港口清淤工程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及文明施工考核细则》, 使用公司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表”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检查、总结和评价, 并根据检查评价实际等分率给予相应奖励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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