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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公司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例返还从广告被拆除或环境发生重大变更之日起至广告发布期限结束时(即广告未发布天数)的广告费用。计算公式:乙方应返还的广告费用==广告未发布天数*合同总金额/规定的广告应发布天数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scxc-jt-04--003-A 9 7.4 因不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导致广告看板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将不能正常使用的期限作相应的顺延;如不能顺延的,乙方应返还甲方或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广告费用中扣除广告看板不能正常使用期间的广告费用。计算公式:乙方应返还或被扣除的广告费用=广告看板不能正常使用的天数×合同总金额/规定的广告应发布天数 7.5 在任何情况下,广告的拆除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八、违约责任 8.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2 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如期发布广告或者提前停止发布广告,甲方经书面通知乙方即可单方终止合同,且乙方应退还甲方已实际支付的广告费用,并另行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百分之【拾】(【 10】%) 的违约金。 8.3 如甲方无故延期付款,每逾期一(1)天,需按逾期付款款项的百分之【贰】(【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4 广告发布期限内,乙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影响甲方广告发布效果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剩余款项,直至乙方采取补救措施完成任务,同时甲方有权要求广告发布时间相应顺延,如无法顺延的,乙方应按履行义务瑕疵期间折价退还甲方相应的广告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的广告费用=履行义务瑕疵天数* 合同总金额/ 规定的广告应发布天数。如乙方超过【 30】天仍不履行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5 本合同项下的广告发布后,该广告因乙方原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使甲方受到处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广告费总金额的百分之【贰】(【2】%)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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