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加强对有职业病危害单位的监督检查,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督促用人单位落实操作规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在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识,为劳动者提供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方案,严防职业卫生中毒事件.8.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检查,落实医疗机构的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医疗废弃物管理等工作,提高各级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意识和能力.加强学校,托幼机构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检查,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二)节日期间工作安排节日期间要安排值班巡查人员加强对市场,超市,车站,港口,旅游景区,口岸,工地,接待酒店,餐厅等重点场所进行巡查监督,确保市民,游客的身体健康和卫生安全.检查内容:1.大型超市,市场重点检查通风,消毒,除四害落实情况.2.车站,港口,建筑工地,旅游景区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加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原料及销售产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3.旅游接待酒店和餐厅重点检查食品制作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有无超范围及超负荷生产经营等;各项卫生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四,工作要求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做好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2.加强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加强对餐饮业,大型企业和学校食堂负责人的宣传教育和业务指导,教育引导市民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不吃鱼生,慎食珊瑚鱼等海产品,不要进食珊瑚鱼内脏,不吃来历不明及不卫生食品,不吃无证经营食品,不吃果子狸等禁止经营的野生动物,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及时举报违法行为.加强游泳卫生知识宣传,增强市民自我保护意识,防止游泳水质传播传染性疾病的发生.3.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各单位分别于2009年5月5日和2009年6月2日前将五一,端午期间书面总结及附表3,4于报市卫生监督所,市卫生监督所汇总后于2009年5月7日和2008年6月4日前报市卫生局法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