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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破碎加工合同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况需用柴油发电加工时,每立方应加成本费3元正。三、工期:在不受甲方加工场地征地,片石到场、施工环境、电力及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影响的情况下,乙方安装500×750颚式破碎设备生产线两条,确保每月生产量不少于45000立方米。具体工期初定:开工日期:2011年月竣工日期:2011年月四、计量方式按实际出库量计量(不同承运车辆的装载方量,经双方确认后认可)。五、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负责所需破碎的石头到加工场地,并且片石不大于400mm,协调周边群众关系及费用,确保加工场地能正常生产。2、负责加工场地的三通一平。3、负责高压线到变压器(高压计量箱和无功补偿器)的安装,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变压器容量为315KVA一台),低压由乙方负责。(二)乙方责任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安全、质量、进度、工期、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2、乙方购置的加工破碎设备生产能力必须为日产1500立方米以上(安装500×750颚式破碎设备生产线两条)。3、乙方必须管理好加工破碎场的人、机、物料,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内部管理,乙方所使用的员工必须文明施工,杜绝违章作业,严禁盲目蛮干,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劳动保护措施和设施不落实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有现场负责人坚持岗位,管理到位。5、加工破碎场所需的一切机械设备及配件由乙方自行采购。6、乙方必须做好加工破碎场劳务工管理工作,做到有合法、有劳务用工登记表,同时按时发放工资,保证合同期内工人不滋事,不影响生产工作。六、加工款的支付结算及财务管理加工费按月结算付清,因特殊原因部分余款不能付清时,经双方协商,不能超过下月结算期。工程结束后,十天内结余所有加工款项。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不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行补充协议。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加工款后合同终止。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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