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行业因其劳动强度高,危险性大,而成为当今社会的一种高危行业。我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形势严峻,建筑市场不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还没有真正成为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自觉行动。在工程建设活动当中,一些企业仍然推行以包代管、甚至对建筑安全行为不进行管理、对安全生产隐患问题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二是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十分严重,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投入重视不够,对事故防范措施不落实,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造成安全管理、技术水平低下,安全措施得不到保障。在这么一种形势下,非常有必要组织我们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举办这么一个安全培训班,同时也真心的希望通过举办这次培训班,来营造一种“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促进我县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快速提升。二、规范安全监督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是企业的安全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人员不是企业的专职安全员,现在我们的安监站人员一次次到施工现场检查,到一个个楼上检查,这其实是充当了企业的安全科和安全员的角色。建设局安监人员每月到一个工地检查两次、三次、甚至更多,而有些企业却没有对工地进行过检查,个别工地根本没有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这是一种严重的错位。因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要实现由管理施工现场到管理参建各方安全行为的转变,要打破以前重现场管理的固有模式,要把精力放到规范各方安全生产行为上来。要实现从微观管理到宏观管理的转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能仅仅查处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隐患,要把精力放到充分调动各参建单位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安全生产责任心上来,监督各参建单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