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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铬固体废物管理办法(正式版)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述固体废弃物处理方式,严禁将生活垃圾混入含铬垃圾或将含铬垃圾混入生活垃圾,造成交叉污染。违者一次考核50~500元。情节严重造成含铬垃圾增加一倍以上的一次考核1000~3000元。4.3.2.未报生产部将垃圾乱倒或未按指定地点倾倒垃圾的,一次考核200~500元。4.3.3.将含铬垃圾乱倒乱放无铬区域造成二次污染的一次考核200~1000元。4.3.4.在含铬区域当天施工的建筑垃圾应当天清理干净,否则造成交叉污染按第一条从严考核。4.3.5.生活垃圾桶装满后要及时送往公司垃圾回收箱,否则造成生活垃圾铬污染一次考核50元。4.3.6、生活垃圾桶实行定点存放、专人管理。无故挪用或损坏、丢失等一次考核100元。4.4工作要求4.4.1.公司综合部负责生活垃圾的管理,生产部负责工业垃圾的管理,安环部负责垃圾处理的协调与监督,其它部门和车间应给予配合支持。4.4.2.各车间、部门要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理的宣传,组织员工进行学习,提高认识。真正理解公司固体废弃物处理的环保意义,树立良好的公司环保形象和养成员工的个人环保行为,促进公司的环保发展和进步。4.4.3.公司工程部、装备部要加强对外来施工队伍的管理,督促他们切实遵守公司固体废弃物的管理规定,确保项目施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垃圾)不造成交叉污染和二次污染。4.4.4.生产部应加强对转运煤、渣、铬酸铬、铝泥等车辆、叉车、铲车及外来车辆的检查管理,作业完毕后应督促车辆责任人清洗轮胎,以免造成交叉污染和二次污染,清洗点由生产部确定,以不造成新的污染为原则。4.4.5.各车间、部门应指定相关的责任人负责固体废弃物的管理,保持与综合部、生产部和安环部的沟通协调。确保公司固体废弃物得到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减少含铬垃圾产生量。4.4.6.公司综合部、生产部、安环部将加大固体废弃物(垃圾)处理的检查和考核力度,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一律从严考核,并及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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