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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9天然气项目租地合同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养,使其保持良好技术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用及维修、保养等费用)。4、自经营加气站之日起,在合作期内保证连续不断供应、经营和管理加气站。5、乙方负责办理该承租地块的报建以及相关的审批、登记等有关批准文件,费用均由乙方交付,在日后报建及经营期中所发生的营业税等一切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土地租赁合同4六、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日期支付相关费用或价款,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每日1‰的滞纳金。2、合作期间,任何一方因未能遵守本协议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须向对方赔偿损失。3、合作期间,除非一方的实质性违约行为使另一方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单独解除本协议。七、附则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规划、征用道路)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时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前述义务或不作为而造成损失的,不能免除责任。2、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详细情况的书面报告。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双方都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补救的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3、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4、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执,由争执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5、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约定后作为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土地租赁合同5等法律效力。6、本协议壹式肆份。协议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页以下无正文)土地租赁合同6甲方:广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广东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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