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的法律责任。(三)将特困群众特殊救助制度落实到位。为落实好中央、省社会救助办法中的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妥善解决全市特困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建立救助长效机制。前期,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对全市特困群众实行特殊救助的实施意见》,作为我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个自选动作之一(特困救助、问政于民、民情日记),对救助原则、救助对象、救助资金、单位职责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对符合特殊救助的三类特困群众分别做了详细说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具体的救助工作又进行了细化分工。各有关单位要正确处理特殊救助与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救助、慈善救助等制度的关系,加强各项救助制度的衔接,发挥社会救助的综合效应,确保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到实处,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另外,我市特困救助工作开展后,原来的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性救济政策随之有所调整,请民政、慈善等部门搞好政策对接,请各镇街区认真研读政策,向困难群众耐心解释政策,决不能对困难群众简单说“不或不能办”,要说明政策规定和具体如何办理。三、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抓紧落实这次会议结束后,各镇街区、各部门单位都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抓紧落实,把这次会议的精神贯彻好、落实好。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各镇街区、有关部门单位要站在全市的高度,正确认识和把握这次会议精神,努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靠上的工作运行机制。二是行动上抓紧跟上,保持同步。各单位要对前期下发的有关社会救助方面的一系列文件进行认真学习研究,明确各自职责,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好责任、履行好职责。三是工作上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单位要相互配合、共同合作,扩大沟通交流,工作上相互衔接,形成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有效协调机制,合力推动我市的社会救助工作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