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的农产品,有权查封、扣押。对造成危害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四、重点活动安排(一)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查。3-10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资质量抽查活动,重点抽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种子、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及时公布监督抽查和案件查处结果。(二)农药市场专项检查。结合省农业厅农药市场监督抽查活动,在7-9月农药销售旺季,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以农药批发市场为重点,至少抽查1/10农药经销门店,检查内容重点为农药标签是否合格、农药经营者资质是否合法、是否违规销售国家禁限用高毒农药。(三)农业投入品使用宣传培训。3-10月,在主要生产基地组织开展病虫防治、配方施肥、安全用药技能培训,引导农户科学选购农业投入品,规范使用投入品,并发放宣传材料。(四)农产品检测及农产品市场准入专项培训。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及超市的农产品经营负责人、农残检测人员进行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五、工作要求(一)、落实领导责任。市政府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市、乡、村(社区)要层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状,一级抓一级,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各相关单位和各生产基地的主要负责人、农产品加工和经营企业(包括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的法定代表人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明确部门职责。农业部门要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牵头部门职责,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组织制定并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负责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并依法进行处理。工商、技术监督、经商、公安、财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做好相关工作。(三)、制定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详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的规划责任编辑: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