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被抽样单位(场所)对消防产品初次检验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时所使用的文书。16、《消防产品复检受理凭证》(式样六)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决定受理消防产品复检申请时所使用的文书。“经检验不合格的”横线处,填写抽样消防产品的名称和首检不合格项目名称。17、《关于通报涉嫌违法生产/销售消防产品案件的函》(式样八)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在使用领域发现的涉嫌违法生产或销售消防产品情况依法通报质监或工商部门时所使用的文书。“/”前后横线上的文字供选择,在填写使用文书时将不用的部分不打印或划去。“(标称)”括号内的字样只在通报质监部门时使用,其后的横线处,填写生产者或销售者的名称。“现通报你”横线处,填写同级质监、工商部门的略称,如“局”、“所”。同一案件同时涉嫌违法生产和销售消防产品的,应使用同一文号,分别通报同级质监、工商部门。18、《关于通报涉嫌生产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函》(式样九)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在使用领域发现的涉嫌生产不合格消防产品的情况通报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机构或消防产品技术鉴定机构时使用的法律文书。“标称”后填写产品标称生产者名称。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法律文书(式样)目录1、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记录2、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不合格通知书3、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4、消防产品质量检验结果通知书5、消防产品复检申请表6、消防产品复检受理凭证7、消防产品质量复检结果通知书8、关于通报涉嫌违法生产/销售消防产品案件的函9、关于通报涉嫌生产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函式样一(此处印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记录编号:〔〕第号检查形式:□专项监督抽查□举报投诉核查□复查□其他被检查单位(场所):名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地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联系人:电话:监督检查人员:监督检查时间:年月日时被检查单位(场所)随同检查人员(签名):年月日此记录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