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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防办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自查报告.doc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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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95万元,准民发[2013]150号文件下拨3万元,准民发[2014]2号文件下拨20万元,准民发[2014]21号文件下拨100万元。3.救灾款物的组织发放情况各乡镇开展救助工作均能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普遍能够做到有申请、有村委会意见、有乡镇审批意见,领取款物时有发放名册、有本人签字,部分乡镇的民政助理员和村干部不仅能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而且对一些有特殊困难的救济对象做到亲自将款物送上门;基本做到了发放对象、发放金额和物资数量公开,并及时向社会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了救助对象都能如数领取或收到相应的救灾救济款物。二、存在问题通过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自查,我旗在救灾资金发放过程存在如下问题和不足:1.部分乡镇救助对象住所偏僻,交通不便,乡镇在拨付款物时存在着发放困难和不够及时的问题。2.在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环节上,存在手续不够完备的现象。发放花名册上一人代多人签字的问题突出,虽然经核实未发现冒领问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势必带来“说不清”的嫌疑。3.救灾资金发放不及时,部分乡镇存在救灾资金按临时救济金发放的情况。三、整改措施通过发现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我旗根据发现问题和不足制定以下整改措施:1.严格执行救灾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XX旗冬春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救灾工作,按规定及时将救灾资金下拨到灾民手中。2、旗民政局要做好《灾民救助花名》审批关。要求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今后救灾款物发放时要全部凭《灾民救助卡》领取。旗民政局对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救济资金使用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3、在今后的救灾资金发放过程中,要按照“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救灾款物的使用范围,确保无截留、挪用、挤占和私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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