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业园区及有关部门要紧紧抓住规范管理这个重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资金和档案管理,逐步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体系。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运行程序,加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公平、有效地用在参保居民身上。要严格执行“事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使整个基金的运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维护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县、乡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村经办人员要强化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操作流程,要根据不同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指导他们合理确定参保缴费的档次标准,及时受理群众的参保申请。四是监督检查要到位。县委、县政府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县工业园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工作奖惩机制,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县工业园区及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工业园区及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管理好自己的人员,严格按原则办事、按程序办事。县督查局要定期对各乡镇、县工业园区及各有关部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对工作开展好的,进行通报表扬,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不负责任、弄虚作假、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将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五是宣传氛围要到位。各乡镇、县工业园区要采取算帐的办法、通俗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城乡居民对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认识。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广播电视等方式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人心,鼓励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同志们,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上级XX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同心协力,扎扎实实把这项惠及我县100多万人民群众的民生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全力推进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