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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招标管理办法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审批。被审计部门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送交审计组。Р 第十七条监察审计部审计科对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后,报部门、医院主管领导审批后下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相关部门亦应予以执行。Р 第十八条监察审计部审计科应督促被审计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审计意见,并书面报告执行结果。Р 第十九条监察审计部审计科应对必要的项目实施后续审计。Р 第二十条审计项目结束后,应当建立完整的审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Р第七章奖励与处罚Р 第二十一条对审计工作成效显著的和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突出成绩的内部审计Р人员,医院和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对不履行审计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由医院给予批评: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医院和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Р定严肃处理。Р 第二十二条对拒绝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以及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的单位和人员,医院主管领导应当及时做出严肃处理。Р监察审计部审计科工作制度Р 一、在院党委、纪委及监察审计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财经法规及医院财务制度的规定依法开展内部审计工作。Р 二、遵守审计职业道德,严守审计纪律,做到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Р 三、开展对医院财务收支及经营情况的审计,做好对基建工程及其他经济活动的审计,配合完成上级部门对医院经济活动的审计工作。Р 四、认真贯彻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医院的中心工作,加强对各项经济事项的审计、监督、评价,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Р 五、依据审计结果,向医院领导反映情况,提出加强宏观管理和宏观调控的意见和建议,为医院发展保驾护航。Р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认真履行审计人员岗位职责,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维护医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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