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评标确定,公司经理审批后7日内,由工程管理部或项目部经办人员向当选分包商发出《中标通知书》附表13。Р12.2 中标结果应通知到所有参与投标的分包商。Р十三、合同初审Р13.1合同评审与招标文件草案评审同时进行,由项目部向公司递交分包合同评审申请,待公司相关部门给予相关意见后,进入分包合同签批流程。(注:合同文本必须采用局制合同文本。)《劳务(专业)分包合同评审意见表》附表14Р13.2中标通知书与合同文本同时发放给中标单位。Р十四、其他规定Р14.1即便全部或部分分包商的投标通过了第一阶段的合格性评判后进入了第二阶段评价。如招标过程中发生明显的不利于定标的非正常情况,工程管理部应视具体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由公司领导决定此次招标是否无效或是否重新招标。Р14.2严格控制分包商投标的截标时间,杜绝一切与截标日期不符的非正常投标,各投标人之间的报价不应有时间差。Р14.4一般情况下,分包商招标的地点,包括投标文件递送地点、开标地点、议标地点的选择,应设在公司总部。特殊情况下由项目部递交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可更改招标地点。Р14.5分包商招标和选择过程的全部记录资料由项目部负责存档、并向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Р14.6合格分包商名单信息库以及每次分包商招标的评标过程应视为公司机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Р14.7 本细则由中建七局建装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Р附件:1、劳务(专业)分包计划表Р 2、劳务(专业)分包方案Р3、劳务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Р4、劳务企业考察报告Р5、投标报名清单Р 6、招标文件评审表Р 7、招标文件发放记录表Р 8、议标文件审批表Р 9、劳务(专业)分包工程开标记录Р10、劳务(专业)分包谈判议标记录Р11、劳务(专业)分包商选择综合分析表Р12、项目预算盈亏分析表Р13、中标通知书Р14、劳务(专业)分包合同评审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