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___元;2、新产品的引进;3、重大的促销活动;4、学校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六、费用承担1、在本学校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学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学校承担。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学校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学校,所耗费用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七、增资学校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两方共同出资,各占总投资额的25%。八、声明和保证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学校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3)发起人各方向本学校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九、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15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十、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十一、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甲方(签名):乙方(签名):年月日年月日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