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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方爆破专项设计方案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45 |  大小: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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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0~2.5上坝交通洞2.0/0.1[3](41kg/420m)/3.5~4.52.0~2.5料场交通洞2.0/0.1[3]/3.5~4.52.0~2.5(955kg/1200m)邻家生产加工系统1.3/0.7[2](542kg/250m)0.7[2]~3.0[1]//注:[1]大窑湾二期工程执行标准[V]≦2.5cm/s,南水北调中线河北段S49标段执行标准[V]≦3.0cm/s;执行此标准的工程均为国家重点级工程,其标准是可以参考的。[3]大量贵阳本地实测资料统计显示,爆破近区振动控制在1.5cm/s以内,爆区附近居民不投诉爆破影响。控制在1.0cm/s以内重复爆破不会对房屋装修等敏感部位产生危害;控制在0.1cm/s时人几乎无爆破振感。[4]考虑监控中心可能有精密仪器,按[V]=0.5cm/m控制。[5]计算值中(**kg/**m)为:单响药量/距保护目标的最小距离。施工执行值中如果后面有(**kg/**m)亦然。计算值暂参照安托山开挖期间的质点振动速度衰减经验式:暂参考水城县山片区深孔爆破振动效应的有关系数和衰减指数:及按进行计算。允许最大单段起爆药量施工初期进行爆破振动传播规律试验,总结该场地的爆破振动传播规律,施工期进行爆破振动安全监测,不断修正并提高爆破振动预报精度,以确定合理的爆破参数指导施工。暂参考安托山片区深孔爆破振动效应的有关系数和衰减指数:即式中:V——质点振动速度峰值,cm/s,按2.5cm/s取;Q——最大单段起爆药量,kg;R——爆源到测点距离,m。根据该经验式列表计算不同控制标准下各保护对象允许的最大单段起爆控制药量值Q如下:表5-2不同控制标准下各保护对象允许的最大单段起爆控制药量值Q保护对象R(m)V(cm/s)Q(kg)保护对象R(m)V(cm/s)Q(kg)料场交通洞7.1[1]2.50.187生活营地130[1]1.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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