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成本核算分摊方法在审核过程中,对于超出国家规定提取的成本费用和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成本费用项目进行了相应地核减和剔除,对成本监审办法中规定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规定的比例进行了核增。主要说明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职工薪酬核算。我们按照《淄博统计年鉴》中的“电力、燃气及水的供应业”从业人员平均年薪为测算标准,具体标准为:2011年为62,304元/人年,2012年69,888元/人年,201310年64,166元/人年。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中对企业临时工作人员的待遇的有关规定,对职工保险和公积金费用进行了核增。(二)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净残值率取4-5%,折旧年限分别为:房屋及建筑物30-40年、机器设备10年、运输设备7-8年、电子设备5年、燃气管网30年。(三)与其他业务一起发生的公共费用,按照收入比例进行了分摊。六、成本审核核减(增)具体情况三家公司2011-2013年销售天然气总量为78,818.13万立方米,账面发生综合输配总成本共33,118.54万元,核定综合输配总成本29,385.33万元,总核减4,534.97万元,总核增801.76万元,净核减成本3,733.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一)淄博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公司2011-2013年度销售气量分别为20,758.47万立方米、22,080.73万立方米、21,679.4,7万立方米,账面综合输配成本分别为8,444.93万元、7,555.37万元、7,554.64万元;经审核,2011-2013年共核减综合输配成本2,965.09万元,共核增综合输配成本421.81万元。其中,2011-2013年的综合输配成本分别净核减1,576.47万元、940.21万元、26.6万元;审定三年的综合输配成本分别为6,868.45万元、6,615.15万元、7,528.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职工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