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9、乙方须采取相应措施对已施工完成的成品进行保护,不得损坏总包及施工现场的设施。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业主、监理的指挥,如发生违章作业责令其整改,必须时可令其停工整顿,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责任。11、加强对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任何原因造成的验收前的污染、损坏,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清理、更换,甲方不予认可其经济损失和工期顺延要求。12、施工前对墙体、基面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确定无误后再进行施工。乙方已经施工后,再提出原基层有问题,甲方不进行整改。13、使用的材料确保为本合同约定的原厂家生产的产品,如有违反,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十二、竣工验收1、乙方在完成该分项工程并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五天内组织验收并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整改意见进行整改。2、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报告后五天内根据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进行验收,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不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竣工报告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3、经验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自验收完毕起五天内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完毕,而甲方未按时接管而导致已验收工程的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反之则由乙方承担。十三、其他1、如甲乙双方对施工的分包工程在执行过程和结算时存在异议,双方协调不成,可向合同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责任方负责。2、乙方所施工的分项工程在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现场进行处理,相关费用概由乙方承担。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结清后自行失效。(本页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电话:电话:开户行:开户行:帐号:帐号:行号:行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