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裂措施,如出现开裂,施工方负责修补,并补偿建设因此造成经济损失,且建设方有权扣除违约金。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进场施工后,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局部分项工程施工,否则甲方将按乙方拒绝施工的分项工程合同价款的双倍从乙方剩余工程款中扣回。2、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通过验收的,视为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次的违约金,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超出三天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且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剩余工程款,同时乙方应承担合同价款的30%违约赔偿金给甲方。4、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不论出现任何情况,乙方应保证工人不因任何问题而出现罢工、聚众堵门、打砸、投诉、上访等对甲方威胁事件的发生。若出现此类事件则向甲方支付100000元/次的违约金,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第十条工程保修1、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保修期内,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维修。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甲方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每次维修工程完工后,由甲方组织验收,直至合格为止。保修期间如甲方通知乙方人员进场维修,若乙方24小时内无人员进场维修,甲方有权另外找人维修,维修费在工程质量保证金中加倍扣除。6、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费用由乙方自付。(人为破坏的不包含在内)第十一条其它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