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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市委规章制度发文(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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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能力,有群众基础,在所在单位有一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Р(2)身体健康,年龄应以35—45岁为主体,原则上不超过50岁。Р2、后备干部的选拔:Р(1)可采取由基层组织推荐市委讨论决定的方法逐级选优。从岗位工作、社会工作和盟务工作取得成绩的盟员中发现人才。Р(2)在组织发展中要考虑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加强对已有一定政治安排、实职安排的无党派知识分之的组织发展工作。Р(3)在考察过程中,要征求所在单位中共党组织及当地党委统战部的意见。Р(4)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按照民主程序,通过一定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后备干部名单。Р(5)确定后备干部队伍名单时,要考虑到参政议政和各项盟务工作的需要,注意充实经济、管理、金融、法律等专业的盟员,注意盟机关的专职干部和妇女盟员应占一定比例,使后备干部队伍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梯次的年龄结构。Р(6)后备干部要按盟内安排、政治安排、实职安排等序列进行分类,根据其自身条件,对后备干部的培养方向有一个大体的确定,为今后的培养使用和建立人才库做好准备。Р3、后备干部的培养:Р(1)要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训。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制度,加强与各级社会主义学院的联系,为更多后备干部创造系统学习的机会。Р(2)要在工作实践中培养后备干部。把基层组织作为培养后备干部的基地,让他们在基层工作中发挥作用。要积极为他们提供参加政治活动、社会活动的机会,提高他们的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知名度。Р(3)要加强与后备干部所在单位的党政部门和当地中共党委统战部的联系,力争使更多的后备干部得到岗位交流、挂职锻炼的机会。对已经有了一定安排的同志,要向更高层次培养。Р4、后备干部的推荐:Р(1)对于各方面表现较好的后备干部,应及时在盟内做适当安排。同时抓住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及司法部门换届、调整等时机,积极、主动、适时地向外推荐。要尽量避免重复安排,实现有限资源的合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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