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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轻混凝土建筑屋面、楼地面保温隔热施工技术规程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15 |  大小: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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Р式中η——校正系数。Рρco——按配合比各组成材料计算的湿表观密度(kg/m3)。Рρcc——混凝土拌和物的实测振实湿表观密度(kg/m3)。Рma、ms、mc、mf、mwt——分别为配合比计算所得的粗骨料、细骨料,水泥。Р粉煤灰用量和总用水量(kg/m3)。Р5 选定配合比中的各项材料用量均乘以校正系数即为最终的配合比设计值。Р5 施工工艺Р5.1 一般要求Р5.1.1 轻骨料进场(厂)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GB/T l7431.1—2)的要求进行检验验收。Р5.1.2 轻骨料的堆放和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Р1 轻骨料应按不同品种分批运输和堆放,不得混杂。Р2 轻粗骨料运输和堆放应保持颗粒混合均匀,减少离析。采用自然级配时,堆放高度不宜超过 2m,并应防止树叶、泥土和其他有害物质混入。Р5.1.3 在气温高于或等于 5℃的季节施工时,根据工程需要,预湿时间可按外界气温和来料的自然含水状态确定,应提前半天或一天对轻粗骨料进行淋水或泡水预湿,然后滤干水分进行投料。在气温低于 5℃时,不宜进行预湿处理。Р5.2 全轻混凝土拌制Р5.2.1 应对轻粗骨料的含水率及其堆积密度进行测定,测定原则宜为:Р1 在批量拌制轻骨料混凝土拌和物前进行测定。Р2 在批量生产过程中抽查测定。Р3 雨天施工或发现拌和物稠度反常时进行测定。对预湿处理的轻粗骨料,可不测其含水率,但应测定其湿堆积密度。Р5.2.2 全轻混凝土拌和物中轻骨料组分可采用体积计量,但宜按质量进行校核。Р轻粗、细骨料和掺和料的质量计量允许偏差为±3%;水、水泥和外加剂的质量计量允许偏差为±2%。Р5.2.3 全轻混凝土拌和物必须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Р5.2.4 在全轻混凝土搅拌时,使用预湿处理的轻粗骨料,宜采用图 5.2.4-1 的投料顺序;使用未预湿处理的轻粗骨料,宜采用图 5.2.4-2 的投料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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