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进一步促进外向型经济稳定增长十六条措施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地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和美誉度。(七)大力推动供澳蔬菜基地建设,指导相关企业通过蔬菜种植基地备案和加工企业备案,有效提升朝天高山露地蔬菜市场竞争力。三、立足现有产业基础,积极支持扩大进口(八)大力支持企业进口先进设备和能源资源产品,特别是积极支持进口先进技术和关键零部件,对先进技术和关键零部件进口实行检验监管“前推后移”工作机制。取消进口旧机电备案制,推动机电产品整机进口。(九)围绕现有产业,积极支持农产品企业扩大优良种畜禽、粮食等资源性产品进口额。四、加快通关机制创新,不断提高通关效率(十)加强检验检疫一体化通关业务系统建设,积极推行无纸化报检和通关,努力促进通关便利化。(十一)加强政府“单一窗口”建设,积极申报对外开放口岸,强化同沿海沿边地区的通关协作,逐步建立健全检验检疫大通关管理机制,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十二)建立健全关检合作定期联系制度,深入推进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关检合作“三个一”工作,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五、围绕区域发展战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十三)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引导支持重点出口企业大力开拓“251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国家市场,支持食品农产品企业向“一带一路”国家注册。(十四)支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努力突破跨境物流、支付等关键环节问题,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六、严格执行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十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停征和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财〔2014〕686号)精神,对报检的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境检验检疫费。(十六)严格实施收费“正面清单”制,所有收费项目必须在报检大厅、门户网站等公示收费清单和依据。认真开展收费项目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与检验检疫有关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票据使用。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