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妇女合法权益和社会保障力度。一是要提高妇女的法律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鼓励妇女加强法律知识和文化科技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抵制不良现象的免疫能力;公安等司法部门要继续严厉打击社会丑恶现象,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二是加大社会保障的执法力度,扩大医保及低保的覆盖范围,将妇女的社会保障落到实处,特别是对残疾妇女、家庭困难妇女给予特别扶持和救助,提高他们的保障标准和水平,拓宽就业渠道,帮助他们脱贫致富。Р (五)进一步研究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及方法。一是针对新增指标未纳入卫生信息统计正常的报告范畴、部分指标因为填报单位掌握的数据有限而无法进行准确填报导致数据偏离、部分指标存在目标值设定过高、达标标准不一等问题,建议由市妇儿工委办协调,在全市层面给予研究推进。二是要进一步明确相关指标的统计方法。如家长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需全是协调,统一标准,建议采取抽样调查方式,统计知晓率情况。三是不断优化统计指标监测体系。根据省、市妇女儿童统计报表制度,结合我区妇女儿童发展实际和规划目标,开展调研,加强沟通,做好妇女儿童规划统计监测指标的调整完善,提高统计监测指标的可操作性、针对性和现实性。四是严把数据质量关。要采取多种方法,加强统计指标结构、逻辑和年度间趋势性审核和比较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修正,确保统计数据符合实际。Р (六)进一步强化统计监测责任。一是相关单位要按照联络员的职责要求,配齐配强相对固定人员;将规划监测指标纳入本单位、本部门的常规统计调查工作,定期监测指标数据、目标实施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特别要对统计监测中的难点、空白点、波动大的指标数据进行专项调查研究。二是注重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加强我区妇女儿童数据库建设的组织、培训和指导,重点提升基层业务人员利用现代化手段规范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的能力,提高妇女儿童统计监测的整体水平。Р Р首页12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