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站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艺队育苗队助残队敬老队环保队治安队Р二、工作制度Р第一条工作职责:在上级党组织和共青团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社区志愿者,确立社区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区志愿服务、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Р第二条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研究讨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Р第三条督导制度:在团区委、志愿者协会指导下,由街道团工委、志愿者组织对社区志愿者开展服务进行督导,包括日常工作的管理督导和专业服务的支持性督导,规范志愿者服务登记和绩效评估。服务站定期邀请党政领导、青年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Р第四条培训制度:社区服务站对新加入的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重点传授志愿服务的基本要素和技巧。此外,社区服务站将视开展的服务项目进行定期培训或专业培训,提高志愿者的素质和服务水平。Р第五条活动制度:在组织志愿服务活动时,应面向社区内空巢老人、年老体弱、身体残疾、家庭贫困等类型居民,开展长期志愿帮扶。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增强社区凝聚力。Р第六条管理制度:安排好值班人员,确保服务站有岗位有人员,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还必须讲信用;志愿者在参加社区服务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社区相关性的公共行为准则,个人行为道德;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要佩戴标志;廉洁自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被服务对象收取钱物;文明服务,切实维护好志愿者的社会形象。Р第七条考核制度:社区服务站建立志愿者的考核制度。分别以半年和1年为期对志愿者进行考核,参考服务对象反馈情况及工作人员的Р评价综合对志愿者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志愿者将进行劝退。对考核优秀的志愿者实行奖励。Р第八条激励制度:区志愿者协会依据已认定的志愿服务时间的长短,参照《XX区注册志愿者管理颁发》颁发奖章,并参加全国、省、市同类项目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