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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表彰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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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民主评选,组织认真考察和推荐,严格按标准审批。表彰工作的一般程序是:确定表彰范围,制发评选标准;推荐评选,确定对象;考察审批;做出表彰决定,宣传先进事迹等。其次推荐和评选工作一定要坚持标准,过细工作,严格把关。第三推荐和评选要发扬民主,增加透明度,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反复筛选,在适当范围内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论。第四把推荐和评选过程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局面。第五受党内表彰同志的奖励,应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在对他们的模范事迹进行表彰宣传的同时,也应视其贡献大小,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四、?存在问题。表彰工作不能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有时确定表彰范围过小,有时没有制发评选标准;有时考察审批不认真;忽略先进模范示范带动作用;推荐和评选中不够民主、透明;过于注重工作实绩;对党内表彰同志的奖励,只注重精神鼓励,缺乏适当的物质奖励。五、?意见建议。第一坚持标准:一是先进性。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二是时效性。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及时发现先进典型,并进行表彰、宣传。三是严肃性。在表彰对象的评选和考察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先进事迹力求真实、准确、具体、生动,不能人为地进行拔高。表彰对象要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能够真正起到示范作用。四是规范性。表彰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降低标准,随意设置表彰项目。第二规范权限各级党组织表彰的对象由下一级党组织考察推荐,本级党组织审批。表彰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主管部门意见。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一般二至三年,地(市)党委一般一至二年,县(市、区)党委一般一年进行一次表彰活动。第三种类合理:具体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委书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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