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巡访、联合接访制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妥善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涉检信访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第四、要在法律监督上有新作为习总书记强调, 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不仅是对审判机关提出的要求,更是对法律监督部门提出的要求。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的根本任务,也是国家赋予检察机关的圣神使命。因此,检察机关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把公正司法放在首要位置,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加强监督能力建设,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和规范监督上下功夫,综合运用监督措施,提高诉讼监督的水平和实效。严格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坚持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工作制度,着力监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非法取证、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问题,加强对侦查活动、刑罚执行、民事诉讼的依法监督,确保执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第五、要在自身建设上有新进步每一件事情的办理,每一项工作的落实,人是关键因素,队伍是核心力量。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检察队伍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活动,加强干部的培养,注重引才聚智,注重发挥干部的能动性,调动干部的积极性,激发干部的创造力,更加突出专业素质的提升、职业道德的规范,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为民服务的检察队伍。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特别是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的舆论监督以及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公正、严格、依法行使。要深化检务公开,让群众更多了解检察工作运行情况,了解、知情才能更好的监督。要毫不放松地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对全体检察人员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