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乙方应接受退货处理,并根据甲方要求补齐退货造成的数量差。3.对于来料不合格,乙方未能及时处理,或本身已是延误交期,造成甲方急需的产品,甲方可根据需要安排人员自行处理,处理后不良品由乙方负责吸收,并按每人每小时20元人民币的标准向乙方收取代工费用,自当月货款中扣除,乙方不得异议.4.为避免不良品的混入,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合格的部件进行破坏、销毁或监督乙方进行破坏、销毁。5.同一产品同一个问题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造成连续五批中有两批不合格,经甲方通知乙方整改后仍然不合格时,每批不合格甲方将向乙方收取当批货物的10%货款作为重复检验的工时费用。同时乙方应杜绝发生因同样问题出现的连续不合格批,如有发生将停止订货。6.对于甲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在不影响甲方进度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可采取如下方式:a)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分拣,用合格品替换所发现的不合格品。b)由于生产急需甲方需进行全数筛选或修理后使用时,工时费用由乙方承担。c)其他双方商定的方式。五、由于乙方的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由第三方仲裁。同时如果甲方确认乙方的质量保证体系或产品质量保证能力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有权取消乙方的合格供货资格。六、乙方应保证按照甲方供货检验流程办理业务,若发生伪造证章或单据,弄虚作假、欺骗检验人员的类似行为,甲方对乙方处以伍仟元/次至伍万元/次的罚款,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七、若乙方对甲方的处理有异议时,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逾期视为同意甲方处理意见。异议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仲裁。八、修改本协议需双方同意,新协议生效后原协议自动废除。九、本协议与年度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甲方:乙方:职务:职务:代表:代表:日期:日期:公司印章公司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