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养等。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每天坚持对营运车辆进行“三检”,具体规定如下:出车(接车)前检查(一检):CNG、方向、制动、轮胎、灯光、机油等是否有异常。营运中检查(二检):1、听车辆运行中有无异响;2、看车辆仪表盘的各种表、灯有无异常或报警提示;3、车辆有无异味。收车后检查(三检):车容车貌、营运设施、营运证件、车辆技术。综合治安目标责任制度为切实做好的日常管理工作,使公司的经营生产有序的开展,严防综合治安事件的发生,确保公司各项考核目标的完成,制定本制度。认真执行政府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精神,保证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生产设施、各种物品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各部门对各类文件、票据、公章、印鉴及贵重设备要设专人妥善保管,对因保管不当而发生的被盗、遗失等事故,责任者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并采取补救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公司将根据情况给予责任人行政、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安保部要对财务部、总经办、资料室等公司重要部门和岗位进行重点监控,完善防盗设施,若因不尽职所引发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严禁在公司及公共场所内赌博、嫖娼、卖淫、传阅淫秽书刊、录相,违者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安保部要负责公司内一季度一次的综合治安检查,若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不合格项目,要立即纠正或限期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对未及时纠正或整改的安全隐患所引发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安保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予以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员工有责任维护社会稳定,严禁参加邪教组织,严禁参加任何违法活动。公司确保年度综合治安率95%;年度一般综合治安事故率不得高于5%,年度重大综合治安事故率不得高于2%;对综合治安目标的执行将纳入公司年度工作目标考,并结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