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所在地面山至高点要派出观察人员实施监测,森林公安、林业执法人员要做好当场处罚的准备,确保反映敏捷,行动迅速,有力、有效严肃处理违规用火。三是清明期间三周星期六和星期日(3月27-28日,4月3-4日,4月10-11日),要在重点林区设卡布防执勤,准备布标和宣传器材,选择集中烧香烧纸的安全地点,说服开导干部群众集中烧香烧纸,以熟食、鲜花祭坟祭祖。Р(三)做好扑火应急准备。各级扑火队要保持高度戒备,严阵以待,做到收得拢、拉得出、能扑火,并做好通讯、机具、后勤保障等各方面的准备。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够用得上,起作用。Р(四)强化值班、带班工作,快速处置森林火情。县、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所)办公室要全部落实参谋部和指挥中枢的职责,加强值、带班工作,全面履行24小时值守应急和领导带班,值班员要熟悉业务,尽职尽责完成信息汇总、内业记录等项工作,及时归口上报森林火情。同时,经常督促各村、护林员加强巡护防范,充分发挥运转枢纽作用。Р六、扑火应急要求Р扑救森林火灾是高风险、高对抗、高难度的抢险救灾工作,要把具体安全要求落实到火场、到岗、到人。一是进一步搞高认识,把扑火安全放在第一位。保证扑火安全是各级党委、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所)的基本职责,也是人民群众最关切、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必须坚定不移的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二是各类扑火队在开进途中,要选择好便捷安全的前进路线。三是到达火场后,扑火队长要作战前动员,清点人数,指定负责人分组负责,并交待打火方法和安全措施。四是在扑救过程中,要边打边清,要指定安全检查员,加强扑火安全监督和火情实时监测,特别要谨防危险地形、危险可燃物、危险火行为的不利影响,防止因落石、滚木等意外原因造成伤亡事故。五是明火扑灭后,要留有足够的人员看守火场,分段负责,加强巡逻,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撤离时应清点人员,并按照扑火前指的命令,组织队伍有序撤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