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漏报、瞒报和越级上报。(四)严格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追究。清明节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成立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县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各单位森林防火承诺书签订情况、各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四个一”宣传教育情况、各乡镇(场)对坟墓场清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计扣年度综合评分;对因工作不到位而发生森林火灾的,将严格按照《XX县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XX县贯彻实施〈XX县人民政府禁火令〉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顶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四、工作要求(一)思想认识要到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站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之一,努力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要组织召开会议,精心部署,切实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坚持“预防为主、防打结合”的火灾扑救方针,做好扑救森林大火的思想准备。(二)人员组织要到位。清明节期间如遇有高火险天气,各乡镇(场)及森林防火相关单位原则上取消休假,各乡镇必须落实好30人以上的森林火灾应急扑救队伍,同时要积极调动支村两委干部、森林防火护林信息员参与森林火灾的管控、巡查、扑救等工作,对重点地段、集中墓葬区域要安排专人严防死守。县森林消防大队、县武警灭火救援队伍要充分发挥作用,时刻做好扑救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准备,保证发生火灾时拉得出、扑得灭。(三)物资准备要到位。清明节期间,县、乡两级要备足配齐扑火物资,切实加强扑火物资的储备管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500名以上扑火人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各乡镇指挥所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10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协调调度,做好满足扑救重大森林火灾的物资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