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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服务合同范本(00002)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55 |  大小:184KB

文档介绍
按第 3.5 款商定 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 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 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监理人。Р(2)监理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乙方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 答复后 14天内完成赔付。 监理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 按第17条的 约定执行。Р(10) 争议的解决Р17.1 争议的解决方式Р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 可以友好协商解决。 合同 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 可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下列一种方 式解决:Р(l )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友好解决Р在提请仲裁或者诉讼前, 以及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 甲方和乙方 均可共同努力友好协商解决争议。Р仲裁Р(1) 对于未能友好解决的争议,甲方或乙方任一方均有权提交给Р第17.1 款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Р(2) 仲裁可在交工之前或之后进行,但甲方、监理人和乙方各自 的义务不得因在工程实施期间进行仲裁而有所改变。 如果仲裁是在终 止合同的情况下进行, 则对合同工程应采取保护措施, 措施费由败诉 方承担。Р 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甲方和乙方双方具有约束力。Р 全部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或按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比例 分担。Р仲裁的执行Р(1) 任何一方不履行仲裁机构的裁决的,对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申请执行。Р(2) 任何一方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 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撤销裁决。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裁定 不予执行。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 当事人可以根据双 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补充:Р(11) 本合同实施过程中若不实行社会监理,则合同中“监理人”的职 责和权利由甲方履行。Р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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