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户和已脱贫户,重点解决短期产业项目多、收入不稳定的问题。Р二是对今年退出的贫困户,按照每户至少有1人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的要求,逐一进行检查,完善培训资料,要有技能培训证书。Р三是按照就地就近就便就业的思路,进一步开发适合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的公益岗位,大力发展扶贫车间、社区工厂,建立台账、完善相关资料。同时,组织企业企安置、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解决部分贫困群众“走不出、走不远”的问题。Р四是摸清全县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需求情况,主动对接省市对应部门,争取公益岗位指标,吸纳更多贫困家庭大学生稳定就业。РР(九)扶贫资金“管用”结合 财政局、扶贫局要坚持“管用”结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真正把资金用在“刀刃”上。在“管”上出实招,对今年考核、督查、审计等发现的问题,12月10日前必须全部整改到位。在“用”上下功夫,解决资金“趴窝”“挪窝”问题,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Р一是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要求,严格把握资金使用的时间节点。20XX年各级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结转结余率必须低于8%,20XX年各级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结转结余率必须低于2%,20XX年以前年度各级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不得再有结余。相关单位要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简化报账程序,创新报账方式,切实加快资金支付进度。Р二是按照省上印发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导引提出的资金使用五种方式,加快资金使用,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同时,针对目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新问题,要严格落实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减少资金滞留的工作导引,着力解决扶贫资金“不敢用”“不会用”、使用渠道不畅、效率不高等问题。Р三是按照涉农资金整合的规定和要求,中、省涉农资金整合不得低于75%,使用率不得低于90%;市县一般预算的2%用于脱贫攻坚,增幅不低于20%。各部门要加强扶贫项目库建设,提前做好扶贫项目储备工作,切实解决资金等项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