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hm2,占全县土地面积的80.92%,建设用地面积12108.41РР hm2,占全县土地面积的14.03%,其他土地面积4360.62 hm2,占全县土地面积的5.05%。Р1.农用地Р 农用地中,耕地面积63147.70 hm2,占农用地面积的90.21%;园地1631.41 hm2,占农用地面积的2.33%;林地面积1980.53 hm2,占农用地面积的2.83%;其他农用地面积3244.39hm2,占农用地面积的4.63%。Р2.建设用地Р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0773.8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1.43%;交通水利设施用地945.6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02%;其他建设用地面积64.87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0.55%。Р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2136.7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19.83%;城镇用地面积1990.6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18.48%;采矿用地面积146.0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1.36%;农村居民点占用面积8637.1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80.17%。Р3.其他土地Р其他土地面积中水域990.97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1.15%;自然保留地3546.93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4.11%。Р2.工作综述Р2.1工作任务Р耕地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乃至全社会的共同责任。XXX人多地少,经济社会发展增速,土地需求量增大,耕地后备资源数量紧缺,人地矛盾日渐突出,耕地保护任务艰巨。近年来,在保障大型项目用地的同时,通过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不断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力度,坚守耕地保有量红线,基本保障了粮食生产的稳定性。但耕地资源保护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难题,不能仅依靠“节流”加以解决,还应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力度,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