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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涵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2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审核程序及工地代表亲笔签字的收方结算单,作为施工期间和最终结算、付款的唯一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资料,都不得作为结算、付款依据。甲方其他人员的任何签字、签认都不具有该事项最终确认的效力。乙方如持有此类文件,甲方不予认可。Р第九条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Р1.本合同不支付工程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Р2.办理结算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上月已发放参加施工人员工资费用的清单。Р3.本工程实行按结算(提示:结算方式分月/季/次,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在每次结算前甲方组织有关人员以及乙方人员进行现场收方并填写收方记录,参与收方的全体人员应签字确认。结算时,甲方依据乙方在计量期内完成的、甲乙双方及监理签认的、符合本项目验收标准的工程实体数量和《工程量清单》(附件一)单价(扣除甲供料)进行计量,据此编制《工程结算单》,甲方扣除相关费用并签字确认,最后经乙方有权限的结算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按照程序结算支付。隐蔽工程(工序)的工程量在覆盖前需经双方现场签认,否则不予计量。Р4.甲方在每次结算时应扣除当期结算款的%作为劳动竞赛奖,扣除当期结算款的%作为安全风险金,同时扣除当期发生的材料及机械租赁等其他应扣款项。(提示:本条建议与总包合同约定一致,总包合同无约定的可删除本条内容)Р劳动竞赛奖按照每(同结算周期)评比情况进行集中统一奖励,余额不予返还。安全风险金待工程竣工后视其安全情况予以返还,不计利息。Р5.甲方在每月结算时扣除当期结算款的%作为农民工工资专项资金,存入甲方设立的专项账户,合同终止后,除甲方代为拨付的民工工资以外,其余无息退回乙方。Р6.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扣除当期结算款的%作为工程质保金,经双方验收合格且保修期满后,待业主返还甲方质保金,扣除乙方原因造成的整修、赔偿(含材料在内的全部费用),且乙方已全部履行完质保义务后,甲方将余额支付乙方(不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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