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上级补助收入2073万元,比上年增长15144万元,增长14.16%,其中返还性收入和财力性转移收入63403万元,比上年增长115万元,增长22.18%。另一方面,预算执行顺利实施。2016年预算执行中较好的实现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目标。其中民生项目中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环境保护分别增长18.17%、13.07%、53.87%、.75%、14.17%、16.%、75.27%。用于干部职工津补贴、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支出有所提高。Р二、存在的问题Р一是预算绩效考核和资金管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调查和审计中发现,收入入库与退库不及时,组织税收成本偏高,寅吃卯粮居高不下,支出不规范,虚列项目支出,挤占专项资金的现象依然存在,规范管理财政资金、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管理与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Р二是决算信息公开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决算内容不够全面具体,决算信息公开程度有待进一步的提高。Р三、建议Р(一)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和预算绩效考核力度Р要加强预算资金的管理,确保预算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避免重预算轻执行,重拨付轻管理的现象,又要按照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管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认真做好预算绩效考核。Р(二)进一步提高决算信息的公开程度Р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情况时,决算信息应更全面具体,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决算的审议。对于中央一再提出、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三公经费应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Р(三)预算调整及超收收入的使用应报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Р《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监督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作部分调整的,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