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控制价为3568万元,其中暂列金额280万元,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其一致。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平均成本。近三年施工完成或在建的合同价超过2000万元的类似工程项目不少于3个。合同履行期间,综合单价在任何市场波动和政策变化下均不得调整。缺陷责任期为3年,期满后退还预留的质量保证金。投标过程中,投标人F在开标前1小时口头告知招标人,撤回了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要求招标人3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除F外还有A、B、C、D、E五个投标人参加了投标,其总报价(万元)分别为:3489、3470、3358、3209、3542。评标过程中,投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B的暂列金额按260万元计取,且对招标清单中的材料暂估单价均下调5%后计入报价;发现投标人E报价中混凝土梁的综合单价为700元/m³,招标清单工程量为520m³,合价为36400元。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符合要求。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如下:商务标中的总报价评分占60分,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数为评标基准价,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者得满分(60分),在此基础上,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下降1%,扣1分;每上升1%,扣2分。问题:请逐一分析招标文件中规定的(1)~(5)项内容是否妥当,并对不妥之处分别说明理由。请指出投标人F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针对投标人B、投标人E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分别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计算各有效报价投标人的总报价得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参考答案:问题1:妥当。不妥。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并不是低于企业的平均成本。妥当。不妥。对于主要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价格风险,发承包双方应在招标文件中或在合同中对此类风险的范围和幅度予以明确约定,进行合理分摊。法律、法规等政策性变化,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应承担此类风险。不妥。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半年或1年,最长不超过2年。招标文件中规定3年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