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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寿宁县教育局自评表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xls  |  页数:4 |  大小:71KB

文档介绍
工程施工期间接收到环境保护部门整改意见、行政处罚数量,发现1起扣2分,扣完为止。3%1可持续影响完善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对当地教育中长期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3%1综合满意度通过对师生、家长对项目综合满意度调查。满意度大于或等于95%得满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3%1总权重、评价总分(S)100%67.00评价等级□优秀(S≧90)√良好(90﹥S≧75)□合格(75﹥S≧60)□不合格(60<S)绩效评价结论专家组︵评价组︶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签字专家组(评价组)意见:专家组(评价组)组长(签字):年  月 日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名称:公章:绩效评价结论中介机构中介机构意见: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项目单位意见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 日主管部门意见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章):年  月  日填表人签名:联系电话:评价层次:项目承担单位绩效自评√县直主管部门绩效自评□评价类型:项目事中评价√项目事后评价□项目名称: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承担单位:寿宁县犀溪中心小学(公章)项目主管部门:寿宁县教育局(公章)单位负责人吴光淮职务局长联系电话13559616868财务负责人胡学平职务计财股股长联系电话15059377366项目负责人雷增福职务犀溪中心小学校长联系电话15159353188单位性质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非参公事业单位□企业□经费来源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单位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教育工作。单位人数22单位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邮政编码355500立项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2013]10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建立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4〕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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