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25%) 25.00% Р11 应纳所得税额(9×10) 0.00 Р12 减:减免所得税额(填写A201030) 0.00 Р13 减:实际已缴纳所得税额 0.00 Р14 减: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0.00 Р15 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11-12-13-14) \ 税务机关确定的本期应纳所得税额 0.00 Р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税款计算Р16 总机构填报总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17+18+19) 0.00 Р17 其中:总机构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15×总机构分摊比例 0.00% ) 0.00 Р18 财政集中分配应补(退)所得税额(15×财政集中分配比例 0.00% ) 0.00 Р19 总机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分摊所得税额(15×全部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0.00% ×总机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部门分摊比例 0.00% ) 0.00 Р20 分支机构填报分支机构本期分摊比例 0.0000000000% Р21 分支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 0.00 Р附报信息Р小型微利企业 1 是 0 否科技型中小企业 0 是 1 Р高新技术企业 0 是 1 否技术入股递延纳税事项 0 是 1 Р期末从业人数Р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税收政策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Р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Р Р Р纳税人公章:Р Р会计主管:Р填表日期: 年月日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Р经办人:Р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Р代理申报日期: 年月日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Р受理人:Р Р受理日期: 年月日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否Р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