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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xxxx版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xls  |  页数:217 |  大小:644KB

文档介绍
其余部分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Р2.标有“适”字的药品,参保人员在此适应症(病种)范围内使用,所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支付;凡有两种(含)以上适应症(或病种)限制的药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纳入支付范围。Р3.对标有限制医院级别、专科医院(科室)、专科医师使用的药品,在所限制的范围以外使用的,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Р4.对报销限制内容中标有“限门诊使用”的药品,仅限门诊使用时所发生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Р5.凡药品同时注有两种(含)以上限制要求时,应同时按限制要求执行。Р6.对《药品目录》中标有“限工伤保险”使用的药品,工伤保险参保人员使用时不受限定支付范围限制。Р对未标有“限工伤保险”使用的药品,工伤保险参保人员使用时仅受“适应症(或病种)”限制。Р7.对于“报销限制内容”一栏仅标注为“限工伤保险”的药品,是仅限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Р8.对于“报销限制内容”一栏仅标注为“限生育保险”的药品,是仅限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Р9.对于“报销限制内容”一栏标注了适应症的药品,该限定不是对药品法定说明书的修改,临床医师应依据病情需要,按照药品法定说明书用药。Р10.对于“报销限制内容”一栏标注了“限二线用药”的药品,基金支付时应有使用《药品目录》一线药品无效或不能耐受的依据。Р11. 列入《药品目录》的药品,如使用异型包装或生活用品做包装的药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Р(十)西药部分第1.5类涉及的国家免费提供的抗艾滋病用药,不属于国家免费治疗艾滋病范围的参保人员使用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方可按规定支付费用。Р第1.3.1类和第2.1类中国家公共卫生项目涉及的抗结核病和抗血吸虫病药物,不属于国家公共卫生支付范围的参保人员使用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方可按规定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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