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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讲党课书记讲党课2019年最新《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学习宣贯ppt课件

上传者:菩提 |  格式:pptx  |  页数:62 |  大小:9979KB

文档介绍
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的基础性、根本性、经常性任务。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就是要着力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出台背景出台背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少党员从原来的“单位人”“准单位人”,逐渐转变成流动性日益增强的“社会人”,进而带来党员身份的多重性、多样化,基于“组织关系隶属”进行单位人管理的传统模式,日渐难以适应加强党员动态教育管理的需要。根据情况的变化,对党章党规党纪进行修改,是我们党的一大优良传统,最近印发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同样体现了这一原则。中共中央政治局3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该条例指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的基础性、根本性、经常性任务。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就是要着力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目前党员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党员流动外出或流入后,如果自己不主动报告,流出地党组织不清楚,流入地党组织更是难以排摸掌握,不及时转接组织关系的这些流动党员就成为“口袋党员”,少数甚至与组织失去联系,成为“档案党员”;党员流动难查党员数量难把握权利行使难保证双重管理难到位因无法查证外来新居民是否是流动党员,重复统计、遗漏统计党员数量的情况难免会出现,进而影响党员数量信息发布的精确性;流入地“看得见的管不到”,流出地“管得到的看不见”,相关各方党组织管理党员的权限没有打通,在需要考评、处置党员时掌握信息不对称。在流入地,流动党员即使熟悉情况有“发言权”,但不转接关系就不能以正式党员身份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在流出地,流动党员因为没时间、路途远,又往往难以回去参加表决、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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