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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式和门式起重机事故案例分析

上传者:菩提 |  格式:pptx  |  页数:45 |  大小:570KB

文档介绍
可、开工手续,无施工设计方案。2、该石材有限公司将新建钢结构库房工程发包给吕某个人,致使施工承包人吕某在不具备承包该工程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组织人员进行施工,致使该库房存在安全隐患。3、承包人吕某在不具备承包该工程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组织人员进行施工,致使在库房结构验收前起重机吊车梁与牛腿焊接处未按照规范要求施焊,多处焊缝开焊锈蚀,焊接长度及焊角高度不够,焊接存在明显质量问题。其未经专业部门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及使用,导致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文档分享“4.30”北京市某石材公司库房起重机坠落事故四、事故原因分析(一)间接原因:4、该起重机有限公司将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文本提供给业务员对外承揽业务,导致对业务员承揽的工程难以控制、不了解情况,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及使用疏于管理,导致现场存在安全隐患。5、刘某所安装的葫芦双梁桥式起重机,属于特种设备。刘某未经专业部门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及使用,导致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文档分享“4.30”北京市某石材公司库房起重机坠落事故五、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定下列人员及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提出如下处理:1、该起重机有限公司工人孟某是事故发生时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卸载钢板时严重超载,该行为违反了《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第1.7条第一款“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的规定。同时,其无特种设备作业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0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过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孟某刑事责任。文档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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