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04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03宪法修改完善发展历程02国家宪法日概述01国家宪法日概述第一部分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决定指出,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步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国家宪法日的来历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凸显宪法的神圣,充分体现了中央建设法治中国的决心。随着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宪法宣誓制度”也很快从文件走入公众的视野,成为政治生活的新常态,推动法治中国前行的步伐。国家宪法日的来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法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决定指出,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这一决定。国家宪法日的来历国家宪法日的来历手持宪法面对国徽宣誓,是政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向宪法宣誓,就是要增强领导干部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感,在精神的洗礼中认清自己肩负着维护宪法尊严、加强宪法实施的责任与使命。法制设定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设立国家宪法日的目的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国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过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法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弘扬宪法精神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