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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法在心中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pptx  |  页数:21 |  大小:1546KB

文档介绍
年1月4日晚,被告人陶小强伙同李某、扬某、余某某(均另案处理)在南京圣特大酒店休闲中心,采取暴力殴打、语言威胁等方法,劫得被害人张某的人民币590元,陶小强从中分得80元。被告人陶小强还于今年的1月20日晚、2月5日,或单独或伙同他人,采用搜身、殴打的方式,抢劫学生宋某的人民币104元。在上述多起抢劫犯罪中,少年学生宋某受害最深,仅他一人被暴力抢劫3次,身心受到极大伤害。高昌华,这个普通工人家庭的独生子,走上了毁灭之路,下面看看他的路是怎么走的。小学三年级时,他就和几个厌学的同学趁卖冰棍人不注意,偷偷在钱盒里抓了一把钱,虽然每人只分得几元钱,但是初次得手,使他乐此不疲。上初中时,有个窃技高超,超的同学,成了他的“小老师”,尽管已被开除,但他们仍然关系密切,共同作案。进入高中后,不知是自己窃技高还是觉得舍伙作案不划算,总之他开始单干。此时他已偷窃成性,几天不偷,就手心发痒。而这一切他又做的天衣无缝,在老师和同学的眼里,他仍是一位好学生。案例四:一个高中生的毁灭路2000年12月28日晚7时多,他板断护栏,钻窗入室行窃,不料被这家的女孩看见,他怕女孩认出他来,便一不做二不休,把女孩杀了。为了掩盖罪行,他三进三出作案现场,放火焚尸灭迹。在警方破案的过程中,他告诫自己,以后行事一定要更加小心。放寒假时,他还从学校带回来一张“优秀团员”证书。杀人灭尸仅半个月,他心中憋了很久的盗窃邪念又萌发了,于是窜至一户人家,这次,他用布蒙住了脸,只露出了两只眼睛,被发现后,他用衣服塞住女主人的嘴,抢了50元钱,仓皇遮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月28日高昌华被逮捕,6月29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高昌华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财产人民币5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决定执行死刑。2000年12月刚满18周岁的高昌华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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