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腐败不清除,苏维埃旗帜就打不下去,共产党就会失去威望和民心!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挡不了!”抗日战争时期, 共产党在与民族敌人生死搏斗的同时, 也丝毫没有放松廉政建设,公开提出了建立廉洁的抗日民主政府的政治纲领。 1938 年 8 月, 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了《惩治贪污暂行条例》, 规定了 10 种必予严惩的行为。解放战争时期, 1949年3月5日,毛泽东同志在七届二中全会上谆谆告诫全党:“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 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我们必须预防这种情况。”同时向全党提出了“两个务必”的要求(要求全党在胜利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在夺取全国政权后要经受住执政的考验:“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Р一、廉政的内涵和历史变革Р新中国成立以后, 百废待兴, 革命和建设的任务都很繁重, 反腐倡廉的形势也相当严峻。 1949 年 11 月, 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1950 年夏、秋、冬三季, 在全党范围内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于 1951 年底到1952 年 10 月, 在党和国家机关内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 党中央迅速果断处理了一批典型案件。其中时任天津地委书记的刘青山和天津专区专员张子善被送上了断头台,引起了全党的警惕和社会的震动。在处决刘、张两人之前,面对部分高级干部的求情,毛泽东指出:“治国就是治吏!‘礼仪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之不国’”。 1952 年 4 月 18 日, 政务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 党的八大和八届二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进行教育和规定制度两方面的措施,在我党的廉政建设史上产生了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