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t Party of munist Party of China审议通过:2016年10月24日至10月27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munist Party of China5章47条条例共分:条例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是对现行条例的突破,体现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其中第二章至第四章是条例的主体部分,分别就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这4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出规定,形成了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munist Party of China以党内法规的形式予以固化《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2003年12月颁布实施,是第一个党内监督的专门文件,对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条例与新实践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同时,十多年来党内监督的新发展,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实践新经验,迫切需要以党内法规的形式予以固化。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六次全会上对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提出要求,明确了党内监督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制度措施,为修订条例指明了方向。中央纪委机关先后7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条例修订工作。党中央统筹考虑,决定将修订条例纳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重要议题。从2016年3月份开始,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领导下,修订条例与制定准则同步进行。munist Party of China条例的修订遵循五大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领导本身包含着教育、管理和监督,有领导权力就要负监督责任,努力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12坚持问题导向,不贪大求全,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增强现实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