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对相关行业企业提升安全生产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РР《管理办法》出台的必要性Р原办法存在不足:原办法过于分散、涵盖范围不够广泛、提取标准偏低等问题突出。Р调研发现:Р1、除传统高危行业外,冶金生产活动中易发生中毒、爆炸等事故Р2、机械制造活动具有典型的高空作业、大型吊装、易燃易爆、劳动密集、交叉作业等特点和危险性Р3、武器装备研制过程存在大量有毒有害、放射性等高危险物质以及超高速机械撞击、强微波辐射等安全隐患Р 亟需重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办法》将此三类行业企业纳入了适用范围。同时根据安全工作需要,拓展了原非煤矿山、危险品生产、交通运输行业的适用领域РР《管理办法》重要性Р财政部、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在总结经验、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基础上,于2012年2月修订发布了《管理办法》。Р修订的重点:Р1、扩大了安全生产费用政策的适用行业提高了提取比例Р2、拓展了使用范围Р3、明确了财务管理要求Р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办法及相关文件涉及安全生产费的规定同时废止Р。РР《管理办法》重要性Р 安全生产费用制度执行几年之后,其作用应当由起初的弥补企业安全欠账,逐步过渡到保障企业全方面的安全系统建设需要РР2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办法》内容摘要РР总则РР使用企业: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РР管理原则: Р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Р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