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旅客与承运人、机场与周边居民等等),建立起保证航空活动的正常秩序。把这种关系调整和正常秩序制度化和规范化,并上升为法律,便形成了航空法。? 各国的航空法和有关航空的国际条约都有着以下三点基本共性:?第一、领空主权原则——航空法的基础;?第二、民用航空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主要调整对象;?第三、民用航空和非民用航空在同一空域中活动时——统一的空中交通规则,实行统一的空中交通管制? 航空法的定义如下:航空法是规定领空主权、管理空中航行和民用航空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Р2.1 航空法的名称及其定义Р2.1.3 航空法的调整对象Р 航空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民用航空活动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同时也应协调民用航空与非民用航空,特别是与军用航空的关系。这是因为:? 第一、航空法关于领空主权的规定,是一切航空活动都须遵守的规则。? 第二、在同一空域中同时进行各种航空活动,不论是民用航空还是军用航空,为了保障飞行安全的需要,都必须接受统一的空中交通管制,遵守统一的空中交通规则。? 第三、非民用航空部门参与民用航空活动,都必须受航空法有关规定的约束。? 因此,航空法是调整民用航空活动及其相关领域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Р2.1.4 航空法的性质? 航空法在本质上是民用航空法,而不是调整一切航空活动及其所产生的全部社会关系的法律。比如我国的航空法涉及与航空制造业的个别关系,但不包括航空制造业所涉及的全部关系。? 航空法划分为国内航空法和国际航空法两大部分,分属于不同的法律体系。? 国内航空法是国家的重要法律,它涉及领空主权的宣告及其空域管理制度,规范民用航空行政管理行为,调整民用航空活动产生的民商法律关系,还涉及采用刑法手段保护民用航空的安全问题。? 国际航空法是国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确立了领空主权原则,调整国家与国家之间开展民用航空活动产生的社会关系。Р2.1 航空法的名称及其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