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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最新修订《准则》与《条例》权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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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新条例在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中,将“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列入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解读】相较于旧版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的条例中将“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列入从重、加重处分的行列,亦可见中央对于严惩顶风违纪者的决心。Р纪律处分条例解读Р【案例链接】多名“不收敛、不收手”官员落马?今年2月1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同时通报了3名省部级官员被“双开”,分别是: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秦玉海,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隋凤富。在通报中,中央纪委首次使用了“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等表述。Р纪律处分条例解读Р据统计,截止今年7月份,至少已有30多名落马官员在被开除党籍的通报中被提及“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中,涉及省部级官员12人。除前述3人外,还有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陆武成、河北省委原常委景春华、黑龙江省委原常委韩学键、山东省委原常委王敏、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中石油原总经理廖永远、国家工商总局原副局长孙鸿志、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斯鑫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栗智。Р纪律处分条例解读Р去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中央巡视组首轮巡视情况汇报时曾指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手,为所欲为、自鸣得意的,还有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进一步提拔重用的年轻干部等干部问题线索,要重点查处。Р纪律处分条例解读Р党员犯罪,即使免于刑罚,仍将党纪处分?【原文】新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第三十二条规定,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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