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的发明,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二)公开足够的技术信息,支持权利要求书要求保护的范围)作为审查程序中修改的依据和侵权诉讼时解释权利要求的辅助手段(四)作为可检索的信息源,提供技术信息说明书的撰写(一)说明书的整体撰写要求二)说明书的组成(三)说明书各个组成部分的撰写要求(四)对于说明书撰写的其他要求(一)说明书的整体撰写要求(专利法26.3)清楚:主题明确、表述准确完整:包括有关理解、实现发明或实用新型所需的全部技术内容判断是否清楚、完整的标准:是否能够实现能够实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且产生预期的效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是指一种假设的“人”,假定他知晓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有的普通技术知识,能够获知该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该日期之前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但他不具有创造能力。如果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能够促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其他技术领域寻找技术手段,他也应具有从该其他技术领域中获知该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的相关现有技术、普通技术知识和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1、清楚(1)、主题明确,前后一致主题明确:从现有技术出发,明确地反映发明想要做什么和如何去做,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确切地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主题前后一致: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应当相互适应,不得出现相互矛盾或不相关联的情形(2)、表述准确,无歧义应当使用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术语应当准确地表达发明的技术内容,不得含糊不清或者模棱两可,以致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清楚、正确地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例1:从植物中提取物质NCF对污水进行絮凝未对“NCF"进行说明,“NCF"也不是国家规定的统一术语例2、A=mλ,其中m为整数±007或者更小两种理解:1)k-0.07<m<k+0.07(k为整数)2)m<K±0.07